关于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材料的公示 |
发布人:校语言文字 发布时间:2022-09-20 浏览次数:23 |
根据《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语委〔2017〕3号)《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抽查的预通知》的要求,今年8月,我校组织开展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经过学校自查、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审核等程序,现对自查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至9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反映。请联系校语委杨晓玉老师,联系电话:021—68020553。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 2022年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自查报告—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