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的公示 |
发布人:校语言文字 发布时间:2022-09-19 浏览次数:10 |
根据《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沪语委〔2022〕3号)文件要求,经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拟推荐杨海燕同志参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联系校语委杨晓玉老师,联系电话:021—68020553。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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